【圓桌對話】
與談人
陳 均 北京大學藝術學院教授
袁 哲 浙江大學經濟學院研究員、產業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張曉磊 四川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
主持人
記者 陳之殷
編者按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全面實施“人工智能+”行動,以人工智能引領科研范式變革,加強人工智能同產業發展、文化建設、民生保障、社會治理相結合,搶占人工智能產業應用制高點,全方位賦能千行百業。當前,人工智能技術的廣泛融入,正推動文化建設迎來從內容生產到傳播體驗的全方位革新。人工智能輔助讓文藝創作迸發新靈感,數字修復讓瀕危文化遺產重煥生機,智能傳播平臺讓優質文化內容更及時觸達廣泛受眾。本期圓桌對話邀請專家從理論與實踐雙重視角,探討人工智能技術賦能文化強國建設的創新路徑。
人工智能為文化建設帶來新思路
光明智庫:文化建設是包括價值觀念、文化產業、文化事業、文化治理等涵蓋精神、物質、制度等多維度的系統工程。在“人工智能+”行動背景下,人工智能為文化建設提供了哪些新的發展思路,帶來了哪些變化?
陳均:人工智能作為一項全新的可寄予厚望的革命性技術,正在使人類的生活產生巨大而深刻的變化,人工智能革命或許可以和工業革命比肩。在“人工智能+”行動背景下,文化建設不僅將煥發新的活力,還能產生新的文化形態。比如,通過自然語言處理、知識圖譜等技術進行深度挖掘,形成可動態更新、交互查詢的文化資源庫,并借助個性化推薦算法,實現文化內容的精準推送;通過智能調度、語音交互、內容生成等技術,幫助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為不同群體提供更便捷、個性化的文化服務,縮小城鄉、區域間的文化服務差距。這些變化都為文化建設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袁哲:人工智能賦能文化建設,突出體現在其提供了新的理念、工具與路徑。人工智能不僅是文化產業的技術支撐,更是推動文化事業創新與文化核心價值體系構建的重要力量。首先,人工智能為文化建設提供了新的“認知基礎”。它強大的感知、理解與生成能力,為人們提供了全新的文化認知方式。人工智能可以系統梳理中華文明的典籍、圖像與非遺資源,構建“文化知識圖譜”,實現文化遺產的智能化管理與精準傳播,為文化傳承、學術研究與公眾教育提供前所未有的認知支撐。其次,人工智能為文化產業注入了新的“創作范式”。生成式人工智能使文化創作從“人創”邁向“人機共創”。無論是輔助編劇、作曲、繪畫,還是虛擬人表演、數字藝術創作,人工智能正在重塑文化產品的生產方式與審美表達。再次,人工智能助力文化治理與文化生態優化。人工智能技術為文化政策執行與公共文化服務提供智能化支持。例如可用于文化資源配置分析、公共文化需求預測、輿情引導與價值傳播監測,實現文化治理的科學化與精細化。最后,人工智能推動國際文化傳播。通過多語種生成與智能推薦,讓文化內容“精準觸達”。算法可以根據不同文化背景與興趣偏好,自動調整表達方式和協助推薦匹配,使中國故事更符合全球受眾的理解邏輯。
張曉磊:作為新質生產力的“核心引擎”,人工智能的加速發展和規模化應用,正在引發鏈式突破,推動文化建設從數字化、網絡化向智能化加速躍升。這一歷史性躍升,也為文化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在文化創作方面,要著力構建人機協同的普惠創作生態。通過開發和應用智能化創作平臺和工具,降低文化創作的門檻,推動文化創作主體向公眾拓展。這不僅是對文化生產方式的升級,更是“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在文化領域的具體實踐,讓文化創作活力在全社會充分涌流。
在文化產業方面,需前瞻布局虛實結合的文化體驗場景。推動AI與VR、AR、MR等新技術的深度融合,構建線上線下聯動的文化體驗新場域,突破文化產業的物理空間限制。以先進技術驅動文化生產變革,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要。
在文化治理方面,要堅定推進數據驅動的治理模式轉型。借助人工智能對互聯網用戶語言、表情、圖片、視頻等信息內容進行有效收集與分析,從觀點、情緒、態度、價值傾向等多個層面,對群眾需求、社會心態等進行更為及時準確的評估分析。這一轉型能夠為文化政策制定、文化資源配置等提供更為科學的依據,是推進文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技術支撐。
人工智能賦能文化建設的探索與創新
光明智庫:在您的研究或觀察中,有哪些“人工智能+文化建設”的成功案例?從這些案例來看,推動人工智能賦能文化建設,需要從哪些方面促進創新、實現突破?
張曉磊:我認為文化遺產保護領域應當成為“人工智能+文化建設”的優先突破口。在指導學生參加“全國大學生講思政課公開課展示活動”期間,我選取四川廣漢三星堆博物館作為剖析“文化新質生產力”的實證案例。這一案例研究,讓我得以系統觀察“人工智能+文化建設”的前沿實踐。三星堆博物館以文化數智化為突破口,圍繞生產力三要素推動系統性變革:著力培養既懂文物保護又掌握數字技能的復合型人才,推動文物修復師向“文物數智化工程師”轉型,為文化建設強化主體支撐;運用3D掃描、數字建模和單目動作捕捉等技術,實現文物修復的精準化和展示的沉浸化,使青銅神樹等珍貴文物實現“數字重生”,為文化建設注入強大動能;通過人工智能算法、3D打印等技術拓展文物表現形式,開發數字文創產品,推動文物資源從陳列品向文化創意素材轉化,為文化建設提供重要載體。這一系列的創新實踐,生動詮釋了人工智能對文化生產力的促進機制。通過數智技術賦能,文化遺產能夠突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以數字形態永久保存和廣泛傳播,讓文化遺產得以可視化、情景化呈現。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領域的數智化突破,以及由此產生的數字資源、形成的治理范式,將為整個文化建設的智能化轉型提供基礎性要素和示范性路徑。
袁哲:我長期關注“人工智能+文化建設”研究與實踐,確實看到了一些生動而有溫度的成功案例。從這些案例來看,要讓人工智能真正賦能文化建設,不僅要有先進的技術,更要在技術、機制等方面實現系統性創新與突破,讓人工智能成為推動文化傳承與創新發展的“新型生產力”。在技術上,需要讓人工智能更懂文化。文化建設不同于一般工業應用,它需要精準、細致、可追溯的數字化表達。例如在文物修復中,人工智能要能識別石材、木構、彩繪等不同材料的病害特征;在文創開發中,要能理解傳統圖案、書法、造型的文化內涵。通過圖像、文本和三維信息的多模態數據融合,結合知識圖譜建設,人工智能既能像文物保護專家一樣判斷病害,又能像藝術家一樣理解美感。在機制上,需要讓科技創新與文化治理相融合。文化建設領域往往涉及政府、科研機構、企業、社會組織等多方主體,需要建立跨部門、跨學科的“創新共同體”,推動數據共享、標準統一和成果轉化。
面向未來,人工智能賦能文化建設的最終目標,不只是讓傳統文化被數字化保存或復原,更要讓其煥發當代價值、融入現代生活。要推動人工智能貫穿“保護—展示—傳播—創新”全鏈條賦能文化建設,讓文化遺產保護與文創開發、數字旅游、公共教育、國際傳播等領域深度融合,讓科技成為激發文化創造力的新引擎,讓文化成為科技創新的靈魂支撐。要培養既懂算法又懂文化,還懂審美的復合型人才,制定文化數字化的技術標準,讓人工智能應用更規范、更可持續,共同為文化強國建設提供持久動能與精神引領。
陳均:我的研究領域主要是戲劇戲曲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其中出現了一些有趣的案例,譬如梅蘭芳、周信芳數字人的嘗試:通過對梅蘭芳、周信芳先生的數據采集與學習,已經成功再現了一些片段。還有些網站開發了演唱昆曲的機器人等。從目前發展狀態來看,基本還處于“嘗新”階段,對于戲曲領域的創作與發展,起到了輔助作用。我想,人工智能真正賦能文化建設,需要從以下方面實現創新突破:一是在技術上實現深度融合,戲曲是集“唱、念、做、打”于一體的綜合藝術。未來技術需要突破單一的視覺或聽覺處理,發展能同時理解、生成和評價身段、唱腔、表情、劇本、舞美的深度融合模型。二是在機制上實現人機共生、人機協同。通過學校教育,培養藝術與技術交叉人才,在具體項目中,建立藝術家+AI工程師的協同模式,組成跨學科團隊。三是打造開放共享的數字平臺,由政府、龍頭企業或科研機構牽頭,構建開源開放的“數字資源平臺”和“AI工具平臺”,鼓勵中小院團的技術團隊進行創新實踐。
健全人工智能賦能文化建設的規范體系
光明智庫:人工智能在為文化建設帶來便利的同時,也需要解決文化內涵淺表化、原創性爭議、數據安全等問題。在推動“人工智能+文化建設”的同時,應建立怎樣的規范體系?
袁哲:中國文化歷來講究“道”與“術”的統一。人工智能的本質仍然是“術”,而文化的“道”則代表著價值與方向。文化的核心價值不應因技術的應用而偏移,這既是人工智能賦能文化建設的前提,也是必須堅守的底線。我們要堅持“以文化人”,始終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人工智能若缺乏價值指引,算法可能以“客觀”“效率”“優化”之名,行歧視與偏見之舉,甚至在追求效率的過程中犧牲公平與包容,忽視人的尊嚴與自主選擇。最終,技術理性可能凌駕于人文關懷之上。
因此,在推進“人工智能+文化建設”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構建相應的規范體系:將價值考量嵌入人工智能的技術設計與內容生產,在算法訓練中融入健康向上的文化元素,使生成內容與主流價值取向保持一致,積極弘揚正能量;健全人工智能賦能文化建設的倫理規范與管控機制。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規范算法推薦、深度合成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政策法規,明確要求內容遵守法律與道德底線。企業在業務落地與風險防控環節,應建立專業審核團隊,對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化內容實施人工把關,確保相關應用安全、可靠、可控。在社會和教育層面上,提高文化從業者和科技開發者的倫理意識和人文素養,使其在應用技術時自覺堅守文化立場。最后,需要提升公眾的數字媒介素養,增強知識產權與數據安全意識,守住文化建設的核心價值與底線。
張曉磊:人工智能及其應用的落地,將給文化建設領域帶來國際國內、線上線下的全方位、系統性影響,可能對文化建設領域的價值、法律、倫理等方面造成挑戰。但只要應對得當,新技術也將在主流價值宣傳、社會共識凝聚、國際話語權提升等方面形成優勢。要在價值引領、數據治理、法律保障、能力建設等維度系統推進,為“人工智能+文化建設”的全面發展提供制度保障,確保技術創新始終沿著正確方向,服務于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
在價值引領方面,要將主流意識形態深度融入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設計、訓練、應用全生命周期,建立文化領域人工智能應用的審查機制,確保生成內容始終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數據治理方面,需要對文化數字資源、文化行為數據等建立分級分類管理體系,完善文化數據安全標準和使用規范,筑牢安全屏障。在法律保障方面,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立法對人工智能技術加大監管力度,促使在文化建設領域掌握、運用人工智能技術的企業、機構和個人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明確AIGC內容的著作權歸屬、責任主體和監管機制。在能力提升方面,要著力提升文化工作者的數智素養,推動主流文化機構掌握核心技術,支持文化單位與科技企業共建研發平臺,推進我國文化領域人工智能技術的研究、應用。
陳均:人工智能的興起是一種新的社會現象,它帶來巨大的社會發展勢能的同時,也將會帶來難以預料的問題。對于文化內涵淺表化、原創性爭議、數據安全等問題,我們可以構建包含價值引領、倫理規范、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協同共治等維度的綜合治理框架來應對,并逐步予以完善。譬如,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弘揚和踐行,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并通過技術來克制與完善技術,這些方式都將會對改善這一局面有所幫助。但是,人工智能之所以具有推動社會發展的力量,就在于它將會突破現有社會想象,突破既定的思維模式,這就需要我們建立底線思維,動態地看待人工智能的發展并與之進行互動,因地因時制宜來構建與人工智能發展相適應的規范體系。
形成人工智能賦能文化建設的協同合力
光明智庫:面向“搶占人工智能產業應用制高點,全方位賦能千行百業”的發展目標,“人工智能+文化建設”的長遠發展路徑應如何規劃?政府、企業、科研機構、文化單位等不同主體,應如何形成協同合力,讓人工智能更可持續地為文化建設賦能?
張曉磊:“人工智能+文化建設”的長遠發展思路,必須深度融入2035年建成文化強國的戰略布局,與“人工智能+”行動部署緊密銜接,形成梯次推進、循序漸進的實施路徑。在起步階段,要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在文化建設領域的規模化應用。挖掘當前人工智能技術與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的結合點,通過技術賦能,推動公共文化事業數智化轉型、改造提升傳統文化產業。在中期階段,重點推進文化領域智能技術的研發攻關。將文化領域的人工智能核心技術納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提升關鍵技術自主創新能力。同時,推動人工智能全面融入文化建設各環節,培育形成具有鮮明時代特征的新型文化業態。在后期階段,要實現從技術賦能到價值創造的全面躍升。要根據前期建設經驗和融合發展需要,構建技術、人才、機制、環境、理念等一體化的創新生態體系,形成技術進步與文化發展良性互動的新格局,使人工智能成為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增強中華文化世界影響力的核心驅動力。
“人工智能+文化建設”是一項涉及多要素、多環節的復雜系統工程,單兵突進、各自為政的模式無法適應其長遠發展的需要,要構建黨委定向、政府搭臺、市場創新、文化單位實踐、群眾參與的協同共治格局。黨委重在定向,在發展過程中做好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的工作,確保人工智能和文化建設的融合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推進;政府重在搭臺,各級政府是制度供給者和政策實施者,要通過完善政策、制定標準、配置資源,為融合發展提供優良的制度環境和廣闊的發展空間;市場重在創新,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在技術、資本、人才等方面的優勢,結合文化發展的需求,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的進步和在文化建設領域的應用;文化單位重在實踐,積極運用智能技術提升服務效能、創新內容生產,并為技術創新提供落地場景和訓練數據;群眾重在共建,通過需求反饋、體驗互動和創作實踐,確保技術發展始終服務于人民文化權益,共享智能文化建設成果。
袁哲:面向“搶占人工智能產業應用制高點,全方位賦能千行百業”的發展目標,“人工智能+文化建設”的長遠路徑應遵循“基礎建設—融合創新—價值引領”三階段邏輯,形成從技術支撐到產業協同、再到價值塑造的系統布局。一是通過基礎建設夯實“文化智能”的底座。加快布局文化領域的數據與算力基礎設施,建設文化大數據中心、文化知識圖譜與智能算力平臺,形成跨地區、跨行業的文化數據共享機制。通過對博物館、非遺、出版、影視等資源進行標準化采集與結構化整理,構建文化語料庫與多模態知識圖譜,為人工智能模型訓練提供高質量數據底座。同時,應在高性能算力、中文大模型、文化語義理解等方面實現突破,支持文化類人工智能的算法優化與內容生成。二是通過融合創新打造“人工智能+文化產業”的新生態。一方面要推動文化內容與技術的深度結合。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虛擬人、數字孿生等技術,為文化創作提供全新的表達方式。另一方面要推動人工智能產業鏈的系統性創新與賦能。在上游,人工智能可助力內容策劃、受眾分析和版權管理;在中游,提升數字出版、影視制作、文博展陳等環節的智能化水平;在下游,則通過智能推薦、沉浸式體驗和虛擬消費場景,拓展文化消費新空間。三是通過人工智能賦能中華文化海外傳播,構建“數字絲綢之路”文化傳播體系。這不僅是技術創新的延伸,更是文化自信與價值引領的體現。借助多語種生成、跨文化語義理解和智能分發等技術,中國文化的表達將更加開放包容、傳播更加多元高效,真正實現“讓世界讀懂中國,讓中國走向世界”。
讓人工智能更可持續地為文化建設賦能,關鍵在于形成“政府—企業—科研機構—文化單位”多元主體的協同合力,構建開放、共建、共享的創新生態。政府部門應發揮頂層設計與制度供給作用。統籌文化數字化與人工智能發展的總體布局,將“人工智能+文化建設”納入國家數字經濟發展規劃與文化強國戰略安排;同時完善數據治理、算法倫理和知識產權等制度體系,建立標準規范與監管機制,營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創新環境。企業應該成為人工智能賦能文化建設的主力軍。應鼓勵文化與科技企業共建開放創新平臺,推動人工智能在內容生產、傳播分發、用戶交互等環節的落地實踐。同時,強化社會責任,在算法設計與內容生成中自覺融入正確價值導向。科研機構與高校是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的關鍵支撐。應加快布局文化領域人工智能基礎研究與跨學科人才培養體系,推動計算機科學、藝術學、社會學、傳播學、經濟學等多學科融合研究,形成具有文化語義理解能力的中國自主大模型。文化單位是文化資源與精神內涵的守護者。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非遺傳承中心等文化單位,應開放數據資源,與企業和科研機構共同開發數字化保護、虛擬展陳與智能導覽應用,讓文化遺產在數字空間中“火起來、傳下去”。最終,通過構建政府引導、企業創新、科研支撐、文化主體參與的協同機制,實現技術進步與文化繁榮的可持續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