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清潔能源是實現“雙碳”目標、保障能源安全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抓手。“十四五”以來,我國清潔能源發展迅速,取得了一系列開創性、突破性和標志性的成就。
發展清潔能源是實現“雙碳”目標、保障能源安全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抓手。《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堅持風光水核等多能并舉,統籌就地消納和外送,促進清潔能源高質量發展。
“十四五”以來,我國清潔能源發展迅速,取得了一系列開創性、突破性和標志性的成就。與“十三五”時期末相比,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和發電量分別提升約18%和10%,核電運行裝機容量、年發電量均提高約30%,新型儲能裝機增長近30倍。不過,當前仍然面臨一系列深層次挑戰。例如,清潔能源裝機規模快速擴張與消納不足的矛盾日益凸顯;非電利用場景少、比例低,新型儲能、氫能等尚未形成穩定可靠的商業模式。又如,終端用能清潔化替代仍面臨技術適配性不足與改造成本高的雙重制約;產業鏈關鍵原材料礦產資源自主保障能力不足,部分核心技術與高端裝備仍依賴外部。針對此,要堅持系統觀念,從供給、消費、市場、技術以及國際合作等方面施策,更多更好使用清潔能源。
持續增強清潔能源多元供給,加快構建清潔能源儲運網絡。推動發電利用增量提質,加快西北、華北沙戈荒大型風光基地建設,推進西南水電擴能升級,有序推動沿海核電建設,規模化開發深遠海漂浮式海上風電,引導分布式光伏與分散式風電健康發展。優化產業鏈上下游合理布局,防止“內卷”式競爭。拓展非電利用途徑,推動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規模發展。支持風光氫氨醇一體化基地建設,促進綠色氫氨醇從小規模示范邁向規模化商業化應用。完善電網基礎設施,加速跨省跨區域輸電通道和省間電力互濟工程建設;協同推進主網、配網和智能微電網、虛擬電廠建設。加快新型儲能規模化應用,科學布局抽水蓄能電站,大力發展壓縮空氣、液流電池等長時儲能技術,推廣構網型新能源技術應用。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積極培育可調節負荷資源,推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
多元拓展清潔能源終端替代,不斷健全清潔能源市場機制。工業領域,引導高耗能產業向清潔能源富集區有序轉移,推廣綠色微電網和中低溫熱利用,開展氣電摻氫、煤電摻氨及氫冶金等改造,大力建設零碳園區。交通領域,建設清潔能源交通廊道和光儲充放一體化站,推廣電動船舶、航空器應用,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網絡覆蓋率,推動氫燃料交通工具發展。建筑領域,推動既有建筑加裝光伏系統、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清潔能源替代,實現數據中心、超算中心綠電直供。加快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健全新能源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與輔助服務市場銜接機制,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參與市場化交易,探索搭建電力期貨、期權等衍生品市場。建立非電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推動合理形成新型儲能充放電價格。完善綠證市場價格和交易機制,加快構建全國統一綠證交易體系,健全強制消費與自愿消費相結合的綠電消費機制。
加速清潔能源技術創新攻關,深化清潔能源領域國際合作。攻關關鍵核心技術,聚焦鈣鈦礦光伏、深遠海漂浮式風電、固態電池、氫氨融合等前沿方向開展產學研用協同攻關,提升電解槽、特高壓換流閥等核心裝備國產化率。完善創新轉化生態,打造清潔能源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和高價值專利池,大力建設技術創新中心、中試驗證平臺和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打通科技成果產業化轉化通道。推動虛擬電廠、分布式源網荷儲一體化、氫冶金等新業態示范,打造零碳工廠。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清潔能源項目,推動與東盟、阿盟、非盟清潔能源合作中心落地,加強跨境電網互聯與國際電力市場建設。構建覆蓋清潔能源生產、儲運、消費全鏈條的標準規范,推動與國際標準互認。擴大貿易投資合作,吸引全球優質資源參與我國清潔能源產業發展,鼓勵國內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