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相關部門應綜合施策、協同發力,加大執法打擊力度,深挖利用互聯網、物流寄遞等渠道銷售假酒的犯罪線索,斬斷“產供銷”犯罪鏈條,實施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打擊,讓“特供”等假酒銷聲匿跡。
據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消息,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通知公告精神,組織制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提出,嚴禁生產、銷售、餐飲單位經營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標識內容的酒類商品等6方面規定。(據5月8日央視網報道)
近段時間以來,多家媒體曝光了一些不法企業打著“特供”等旗號制售假冒偽劣酒品的現象,一瓶成本價只有數十元的普通酒品,只要印上“特供”“專供”“內供”等字樣,價格便扶搖直上,賣到上千元乃至數千元。
“特供”“專供”假酒案件近年來屢屢發生。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北京警方持續開展打擊制售假酒專項行動,查獲假酒4萬余瓶、包材40余萬件,其中包括大量“特供”酒。今年2月,公安部公布5起山東、上海、重慶等地公安機關破獲的非法制售“特供”“軍供”酒案例,案值6億余元。在利益的驅使下,類似的制假犯罪團伙在全國多地出現過。
事實上,早在2008年,原國家工商總局就下發通知,明確廣告中出現“專供”內容的,均屬于違反《廣告法》的情形。2013年,相關部門下發通知,明確要求不準生產標注“特供”“專供”等字樣的白酒。2022年,中央軍事委員會后勤保障部等6部門聯合發布通告,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無視法律規定,虛假標注或宣傳與黨政機關和軍隊有密切關聯的特定名稱、符號、標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動等信息,制售“特供”“專供”“內供”等假冒偽劣酒類商品,制售成本低廉、以次充好、違法違規酒類產品,牟取暴利。
犯罪分子假借“特供”“專供”的名義,欺騙誤導消費者,滋長社會不良風氣。“特供”假酒在包裝上非法印制與知名品牌白酒相同的注冊商標,侵犯正規企業的商標權和名譽權,涉嫌商標侵權犯罪。更為惡劣的是,包裝上醒目使用黨政軍機關“特供”“內供”“專供”等標識字樣,嚴重損害黨政機關和軍隊形象,擾亂線上線下市場秩序,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打擊“特供”“專供”酒類商品要斬草除根。“特供”“專供”酒類商品制售違法行為時空分散、形式多樣,各地相關部門應綜合施策、協同發力,加大執法打擊力度,深挖利用互聯網、物流寄遞等渠道銷售假酒的犯罪線索,斬斷“產供銷”犯罪鏈條,實施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打擊,讓“特供”等假酒銷聲匿跡,凈化社會風氣,維護黨政機關和軍隊形象,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維護市場秩序需要社會共治。行業組織要強化自律,督促各類生產經營主體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市場秩序,促進行業良性發展。社會輿論要增強公眾識騙防騙意識和能力,消除“特供”“內供”等假酒的生存土壤,在消費者中形成凡是帶有國家機關、部隊等公務單位“特供”“內供”“專供”等字樣的白酒產品均系虛假宣傳的認知。
(責任編輯:朱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