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 涂端玉)5月29日晚間,廣東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公告稱已制定新的《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其中包括風寒感冒顆粒等20個中成藥和阿咖酚散等17個化學藥。省藥監(jiān)局要求,即日起全省藥品零售企業(yè)在銷售《疫情期間需實名登記報告藥品目錄》藥品時,須在省智慧食藥監(jiān)系統(tǒng)“信息登記管理系統(tǒng)”及時實名登記上報。這意味,市民在購買感冒清熱顆粒、小柴胡顆粒、抗病毒口服液和板藍根等常見家庭清熱感冒藥,以及磷酸奧司他韋、布洛芬、利巴韋林等發(fā)熱消炎藥時必須實名購買。“這項工作我們一直在落地執(zhí)行,這次的目錄感覺更為精準了。”金康藥房總經理鄭浩濤表示。
記者走訪藥店發(fā)現,即使只咨詢用藥不購買產品,進門也要先測體溫,而擺在收銀臺附近貨架上的熱賣產品就包括了白云山板藍根顆粒、小柴胡顆粒、感冒清顆粒等多種清熱類感冒藥。“以前購買西藥類感冒藥登記最為嚴格,現在只要是問詢治療發(fā)熱、防治感冒類產品的,我們都會打醒精神,購買相關產品必須實名登記并及時上報。”店員表示,此次目錄中涵蓋了不少家庭常用藥,而白云山板藍根又是本土生產藥物,近期這些中成藥本身就銷售比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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