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市場監管報訊 7月4日,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已完成升級改造。
按照規范統一、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則,公示系統全面上線適應新公司法的新功能,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日期和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等一系列即時信息的公示要求進行調整完善,新增了公司解散公示、強制注銷公告、依人民法院判決申請撤銷登記信息公示、終止公告,調整了減少注冊資本公告,更好地服務于5000萬家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新公司法履行相關公示公告義務。
針對此次公司法修訂中社會關注度最高的“注冊資本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要求,市場監管總局提示,相關經營主體可根據實際需求進行減資、注銷,同時注意及時在公示系統進行公告。
此外,針對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和企業非常關心的“已解凍股權凍結信息”公示問題,市場監管總局積極與最高人民法院溝通協調,決定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減少強制執行措施對被執行企業等經營主體的不利影響。為積極推動被執行人修復信用,幫助企業重建信譽、激發經營主體活力,公示系統已自2024年6月15日起停止公示“已解凍股權凍結信息”。
公示系統作為歸集、公示涉企信息的權威平臺,截至2023年底,已對1.8億戶經營主體的60億條涉企信息進行了公示。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加大對公示系統的應用管理和改造升級,將公示系統打造成厚植經營主體信用信息、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沃土。
(責任編輯: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