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明確融資租賃公司非現場監管的職責分工,規范非現場監管的程序、內容、方法和報告路徑,完善非現場監管報表制度。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了《融資租賃公司非現場監管規程》(簡稱《規程》)。
《規程》共六章二十七條,主要包括總則、信息收集與核實、風險監測與評估、信息報送與使用、監管措施、附則等內容。在總則部分,規定了起草目的和依據,非現場監管的定義、原則、階段,銀保監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等;在信息收集與核實部分,規定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信息收集、數據審核、確認證實、檔案管理等義務;在風險監測與評估部分,規定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監測分析、監督檢查、指標異常變動處理、重大風險事件報告、年度監管報告撰寫等職責;在信息報送與使用部分,規定了報表報告的報送路徑和時間要求、分析評估結果運用;在監管措施部分,規定了差異化監管措施和處罰;在附則部分,規定了實施細則制定、銀保監會對規程的修訂和解釋權、施行日期等。
《規程》的出臺對彌補融資租賃公司監管制度短板,提高融資租賃公司非現場監管質量具有積極意義。下一步,銀保監會將進一步完善融資租賃公司業務經營和監管規則,引導融資租賃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經濟日報記者 王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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