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6月6日實施以來,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向國家安全機關反映了大量有價值的情況線索,在維護國家安全中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今年是《辦法》公布實施3周年,讓我們重溫《辦法》,進一步提高自身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共同筑牢國家安全人民防線。
制度設計的時代深意
——完善法治保障。《辦法》共5章24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等法律法規,對國家安全機關實施的公民舉報獎勵工作進行了全面規范,細化和明確了國家安全機關實施舉報獎勵的條件、方式、標準和程序,并專門對保障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做出制度安排。
——筑牢人民防線。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當前我國家安全形勢面臨復雜挑戰,特別是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反華敵對勢力對我滲透竊密活動明顯加劇,對我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制定《辦法》,有利于從更大范圍、更廣領域組織動員人民群眾,提升全民維護國家安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發現、防范、化解國家安全風險提供有力支撐。
——規范獎勵標準。《辦法》結合國家安全機關舉報獎勵實踐,明確獎勵實施方式包括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并根據舉報發揮作用程度、作出貢獻大小,劃定了4個等級的獎勵標準,最高可給予人民幣10萬元以上獎勵,并明確了不予獎勵或不予重復獎勵的六類情況。
舉報流程的便民設計
——多渠道便捷舉報。《辦法》明確公民可以通過撥打國家安全機關12339舉報受理電話、登錄國家安全機關互聯網舉報受理平臺網站www.12339.gov.cn、向國家安全機關投遞信函、到國家安全機關當面舉報、通過其他國家機關或者舉報人所在單位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等方式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為人民群眾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危害國家安全線索提供了便利條件。
——全流程安全保密。《辦法》規定國家安全機關以及依法知情的其他組織和個人應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舉報人身份相關信息。因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導致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保護。《辦法》在提倡和鼓勵實名舉報的同時,考慮到一些特殊情況,允許公民匿名舉報。
制度落地的社會效應
——科學激勵提升響應度。國家安全機關在貫徹執行《辦法》過程中,通過建立線索價值、發揮作用、危害程度三維評估模型等措施,持續提升激勵合理性,并施行靈活多樣的獎勵措施。如在兌現現金獎勵的同時,還可向舉報人頒發國家安全紀念章,或提供書面表揚材料等精神獎勵措施,既尊重個人選擇,又強化榮譽激勵,社會響應度明顯提升。
——正面宣傳提升覆蓋面。2023年8月1日,國家安全部官方微信公眾號正式上線,面向全社會宣傳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國家安全知識、闡釋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公開典型案例和敵情形勢,受到人民群眾的廣泛關注和普遍好評。國家安全部官方微信公眾號特別開設了“舉報受理”渠道,進一步拓展了公民舉報途徑,有效提升了公民舉報方式的知曉度和覆蓋面。
——專群結合強化塑造力。隨著全民國家安全教育的持續走深走實,國家安全機關在加大打擊危害國家安全違法犯罪活動的同時,聚焦“治未病、防未然”,以《辦法》的施行為抓手,第一時間宣講政策、解讀法律、剖析案例、提醒風險,有力提升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
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讓我們共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公民責任,共筑反間防諜的鋼鐵長城!
來源: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