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城鎮化進程中,中小城市和縣城發展占據著極為關鍵的位置。近日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提高中小城市和縣城承載能力。這一舉措對于推動城鄉融合、實現中國式現代化意義重大。
當前,我國城鎮化已轉向穩定發展期,大城市在人口和產業集聚上趨于飽和,而中小城市和縣城卻未能充分發揮其吸納與承載作用。一些中小城市和縣城的城鎮化率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大量農村人口面臨著“進不了大城市、回不去小縣城”的困境。提升中小城市和縣城的承載能力,充分發揮其連接大城市與鄉村的紐帶作用,既是優化城鎮化空間布局、促進人口合理流動的關鍵舉措,也是順應城鎮化發展規律的必然選擇。
產業是中小城市和縣城發展的根基。目前,不少中小城市和縣城存在產業結構不合理、產業層次低等問題,部分地區過度依賴傳統產業,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滯后,經濟增長乏力。因此,提升中小城市和縣城承載能力,首先要夯實產業基礎,堅持產業興城,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同時積極承接大城市產業轉移,發展先進制造業配套產業,實現協同發展。
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是很多中小城市和縣城發展的短板。交通基礎設施落后、教育資源分布不均、醫療服務能力不足等問題,不僅制約居民生活質量提高,也阻礙人才流入,對中小城市和縣城的吸引力和競爭力造成了直接影響。為此,要加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投入力度,優化教育、衛生、文化等資源配置,推動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向中小城市和縣城延伸,提高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良好的營商環境是提升中小城市和縣城承載能力的重要保障。客觀上看,當前一些中小城市和縣城在行政審批、市場監管、政策支持等方面依然存在諸多問題,辦事流程繁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情況仍較為突出。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持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通過簡化審批流程、提高服務效能等方式,不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強市場經營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提升中小城市和縣城承載能力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各方協同合作。只有立足自身資源稟賦及發展階段,探索差異化發展路徑,才能不斷激發中小城市和縣城的發展活力,有效提升中小城市和縣城承載能力。(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